一名队员被登记了2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时,该队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由于球队席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累计登记了3次技术犯规(“B”)或3次技术犯规的组合中,其中有一次是登记教练员自身(“C”)时。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应由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接替。
篮球中的违体犯规具体是指哪一些?
wait4c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定义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一名队员不是在规则的精神和意图的范围内合法地试图去直接抢球,发生的接触犯规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贯穿整场的比赛中必须解释一致。
裁判员必须只判断动作。
判断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应运用如下原则:
如果一名队员不努力去抢球并发生接触,这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一名队员在努力抢球中造成过分的接触(严重犯规),则该接触应被判定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如果一名队员正做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篮球争抢)发生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罚则
应给犯规队员登记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罚球应判给被犯规的队员,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罚球的次数应按如下规定: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应判给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判给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没有得分:应判给2或3次罚球。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定义
队员、替补队员、被逐出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任何恶劣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一名队员被登记了2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时,该队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教练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当:
由于他自身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登记了2次技术犯规(“C”)时。
由于球队席人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累计登记了3次技术犯规(“B”)或3次技术犯规的组合中,其中有一次是登记教练员自身(“C”)时。
如果队员或教练员在37.1.2或37.1.3情况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应只处罚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技术犯规,对取消比赛资格不执行追加的罚则。
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应由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接替。如果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应由队长接替。
罚则
应给犯规者登记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或者,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罚球应判给:
任一对方队员,就一次非接触犯规来说。
被犯规的队员,就一次接触犯规来说。
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罚球的次数应按如下规定: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或如果是一次技术犯规:应判给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判给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没有得分:应判给2或3次罚球。
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的五个情况
法律分析:违体犯规:此类犯规常见于违背体育道德的犯规,诸如,下绊、掩护或者进攻中对对方的伤害、故意冲撞、对方上篮时锁喉等不以阻止对方进攻为目的,而以伤害对方身体为目的的犯规,分一级、二级。新规则规定裁判员认为队员蓄意地对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造成侵人犯规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当球员犯规严重粗野,又或者球员防守时并非针对篮球而是进攻球员,这很容易导致受伤,球证可判断为违反体育道德犯规。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也就是以正常的篮球动作去抢球、这时发生犯规,就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第二个原则是: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但发生过分的接触,也就是严重的犯规、这种过分的接触就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第三个原则是:如果队员恶意拉拽、恶意抢、抱、抱摔、打或推远离开球的队员,那就不是在比赛,而是一种施暴行为.通常这样的行为就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法律依据:《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体育赛场行为的若干意见》
一、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适用本意见。
二、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依据本意见制定本体育项目的赛场行为管理细则并指导、监督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
三、赛事活动组委会可以依据本意见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管理细则,制定实施本赛事的赛场行为管理规范。
四、参加赛事活动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队辅助人员、赛事活动组织工作人员、观众等群体,应当遵守本意见及相关管理细则和规范。
对参加赛事活动的外籍运动员和教练员等,可以参照本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
五、体育赛场行为管理应当坚持引导、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公平、公正、公开、及时、适当的原则。